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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就宝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二零二四年二月十六日起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安排,本公司已于联交所和本公司网站刊发详情:

如  阁下为本公司之登记股东,请参阅:
1.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
2.登记股东适用之回条
如  阁下为本公司之非登记股东^,请参阅:
3.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
4.非登记股东适用之回条

如  阁下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852)2862 868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ousheng.ecom@computershare.com.hk查询。


*公司通讯乃指公司向其任何证券持有人提供资讯或提醒其采取行动而发出或将予发出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 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及核数师报告;(b) 中期报告;(c) 会议通告;(d) 上市文件;(e) 通函和(f) 代表委任表格。

^非登记股东指股份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已透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时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欲收取公司通讯*。